我区上半年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幅稳居全市第一
今年以来,我区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关于农民增收县(市、区)委书记、县(市、区)长责任制,聚焦聚力经济建设“三大主战场”,持续打好“脱贫攻坚拳”,积极推进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坚持落实稳增长政策措施,全区农民收入实现稳定增长。
上半年,全区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实现4507元,同比增长10.3%,增幅较全市、全省、全国平均水平相比分别高出0.5、1、1.8个百分点,稳居全市第一。其中:农民人均工资性收入2847.37元,同比增长10.17%;农民人均经营净收入1126.42元,同比增长9.05%;农民人均财产净收入9.55元,同比增长30.00%;农民人均转移净收入523.71元,同比增长13.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