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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天区民政局

    地址:朝天区朝天镇康福路4号

    邮编:628012

    电话:8622276

    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广元市365投注备用网址关于印发〈广元市365投注备用网址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广元市365投注备用网址机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设立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1、取消已由区政府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

    2、取消提出福利彩票发行额度的职责。

    (二)加强的职责

    加强社会救助职责,统筹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二、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责调整,区民政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国家民政工作的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定民政工作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编制民政事业发展规划;指导全区民政队伍法制建设。

    (二)负责管理全区性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监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活动,查处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违法行为和未经登记以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名义开展活动的非法组织;对境外人员在我区境内设置的社团进行登记管理;指导和监督乡镇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登记和年度检查工作。

    (三)组织指导全区拥军优属活动;贯彻执行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和补助标准的政策规定;承办革命烈士、因工伤亡人员的审核、报批和褒扬工作;负责伤残军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人民警察和因参战、参加军事演习、军事训练和执行军事勤务致残的预备役人员、民兵、民工以及其他人员的评残工作。承担全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

    (四)贯彻落实退伍义务兵、转业士官、复员干部、伤残退伍士兵、移交地方安置的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休、退职职工安置政策;培训复员退伍军人、开发使用军地两用人才。

    (五)组织全区救灾救济工作,组织核查灾情,发布灾情;管理、分配有关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组织指导救灾捐赠;拟定减灾规划并组织实施。

    (六)建立和实施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拟定各类救济对象的救济政策及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审批全区社会福利募捐义演、义卖活动。

    (七)贯彻实施村(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务公开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指导城市居民委员会建设,负责村(居)民委员会主任培训;贯彻社区工作和社区服务管理办法,推动社区建设。

    (八)贯彻落实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主管婚姻登记工作;查处违法婚姻。

    (九)拟定全区行政区划总体规划,负责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调整、更名和界线变更及政府驻地迁移的报批。

    (十)主管地名工作:负责乡(镇)以上区划名称及其它地名的命名、更名的报批;发布标准地名;规范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和管理;组织地名调查。

    (十一)负责我区与毗邻省、市、县(区)边界的勘查、协调和报批工作;组织全区行政区域边界的勘定和管理工作;负责县区乡镇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承办勘界资料的验收、报批、档案管理以及行政区域界线详图集的编制工作。

    (十二)承担老龄工作管理职能和孤儿、残疾人、五保户等特殊困难群体权益保护的行政管理工作,贯彻落实有关政策、法规、规章;贯彻落实社会福利事业发展规划和各类社会福利机构设施标准;研究提出社会福利企业认定标准和扶持保护政策并组织实施;对社会福利机构进行认定和宏观管理;审批民办社会福利机构;组织福利彩票销售,管理福彩销售站点,管理本级福利资金,监督全区福利资金的管理使用。

    (十三)负责公墓的报批、经营管理工作,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和管理殡葬事业单位的建设和发展。

    (十四)贯彻执行儿童收养法规;承办收养登记业务,指导全区儿童收养工作。负责流浪乞讨人员的收容遣送工作。

    (十五)负责民政事业计划、财务、审计和民政事业、统计工作;指导、监督民政事业费的使用和管理。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它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朝天区民政局设7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广元市朝天区老龄委办公室):协助局领导协调和处理政务及机关日常工作;负责局机关督查督办、公文运转、重要会议组织、机要保密、档案管理工作、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创卫和后勤服务管理工作。监督全区民政事业费管理使用;管理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国有资产和固定资产;拟定全区民政事业发展计划。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机构编制、人事管理、教育和培训工作。负责局机关党建、思想政治工作及精神文明建设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老龄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制定全区老龄事业发展规划及工作计划;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协调涉老部门切实解决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尽力为老年人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组织开展各种适合老年人身心健康的有益活动)。

    (二)优抚安置股(广元市朝天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拟定地方性优抚政策并监督实施;负责各类优抚对象优待、抚恤、补助工作;负责烈士褒扬工作;负责优抚事业经费预算安排、划拨和管理工作;指导光荣院、烈士陵园建设和管理;拟定地方性拥军优属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拥军优属活动;贯彻退役士兵、复员干部、军队离退休干部和军队无军籍退职职工接收安置的政策和计划施,管理分配安置经费;指导军队离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的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指导退役士兵职业技能培训和就业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三)救灾救济股:贯彻实施救灾工作和社会救济工作的地方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核查报告灾情;组织抗灾救济工作;管理分配救灾款物(含捐赠款物)并监督检查管理使用情况:指导救灾物资储备管理工作;拟定救灾规划并组织实施;开展区外减灾合作;组织和指导扶贫济困等社会互助活动和社会救济工作。

    (四)政权福利和民间组织管理股:研究提出加强和改进基层政权建设的意见和建议;贯彻实施村(居)委会“组织法”,指导村(居)委会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工作;推动村(居)民自治和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组织、指导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干部培训和表彰工作;组织实施村民自治示范乡镇、示范村的创建申报和命名管理工作;指导城镇开展创建模范居委会活动。保障老年人、孤儿等特殊困难群体救济法规、规章和政策的实施;草拟政府对福利单位的资助办法;审批社会福利企业和民政福利机构;负责社区服务的管理工作,负责社会福利有奖募捐资金资助项目的申报、实施工作,推动社区建设。指导开展社会福利慈善活动。负责对省、市管理的省市民办非企业单位的监督;负责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的行政复议工作;指导和监督全区社团和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和年度检查。

    (五)社会事务与区划地名股:主管婚姻登记管理工作;承办婚姻案件的行政复议和仲裁工作;贯彻落实婚姻服务机构管理办法;指导婚姻习俗改革,查处违法婚姻;拟定殡葬事业发展规划和殡葬事业单位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报批社会公共墓地,推行殡葬改革,查处违法丧葬;指导朝天益后公墓和殡葬管理服务站建设;负责区内及涉外儿童收养登记及流浪少年儿童求助保护工作;主管流浪乞讨人员收容遣送工作。承办乡(镇)以上行政区域的设立、撤销、更名、界线变更、政府驻地迁移和行政区划名称的报批工作;负责乡镇拓名顺序和行政区划代码的报批,管理全区地名标志的设置;管理档案资料和地名图书资料;负责区级行政区域界线的维护、管理及全区边界争议的调查和调处;负责勘界资料档案管理。

    (六)社会救助股:贯彻实施全区社会救助规划、政策标准,健全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负责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对象的调查、复核、审批和低保资金的发放与统计工作,监督低保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贯彻实施五保户社会救济政策;检查指导社区居委会开展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参与拟定住房、教育、司法救助相关办法;承担全区社会救助信息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五保供养和敬老院建设、管理工作,指导管理康复村工作。

    (七)计财股:负责民政事业经费、行政经费的管理工作,编制本级民政事业费收支预算,分解下达各项民政事业费专项指标,检查监督民政事业经费使用情况;负责全区民政事业经费、局机关行政经费及民政事业经费的预决算和日常管理,负责民政财务的审计和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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