朝天区司法局
地址:朝天区朝天镇潜溪路一段73号
邮编:628012
电话:8622197
一、职责调整
(一)取消的职责
取消组织指导司法资格考试的职责。
(二)增加的职责
增加组织指导、监督社区矫正的职责。
(三)加强的职责
加强监督管理法律援助工作的职责。
二、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及规章,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司法行政工作的安排部署,编制辖区内司法行政工作的 中长期规划以及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指导、监督实施。
(二)制定和组织实施全区法治宣传教育五年规划和年度实施计划,牵头协调、指导、督促、检查各单位、各行业、各乡镇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情况。
(三)指导、管理和开展全区人民调解工作。
(四)组织、指导和协调开展全区社区服刑人员的社区矫正工作。
(五)统筹、协调开展全区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六)管理、指导和监督全区法律服务行业,开展公证、法律顾问、法律援助、外来企业投诉工作。
(七)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财务装备和基层基础建设及退休人员的服务
(八)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工作。
(九)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朝天区司法局设5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拟定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负责综合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机关精神文明、文秘、政务信息、会务、档案、保密、政务公开、妇儿、安全、信访等工作;组织司法行政调研工作。负责后勤保障和安全保卫工作。组织编撰司法行政工作志。负责司法行政系统应急事件协调处理和督办上级交办的工作。承办绩效管理、政务督查、综合治理、外事、财务、统计工作。负责局机关办公用房、车辆、办公用品的管理。负责机关信息化建设和网络维护工作。承办局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法治宣传股(含法制工作股)
承担司法局推进依法治区工作;拟定全区法治宣传、普法教育和依法治理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协调、督促、检查各乡镇、各部门、各行业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协调、管理法治宣传队伍,参与法治宣传骨干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经验交流、表彰先进典型;负责局机关的依法行政工作,监督、指导依法执法工作;承办局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三)基层工作股(广元市朝天区人民调解协调中心)
负责管理、指导基层司法所的工作;负责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工作,组织开展人民调解委员会换届推选、队伍培训和预防化解社会矛盾纠纷专项活动;协调、指导和承办跨区域、跨部门、跨行业重大的人民调解案件;承办局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四)安置帮教和社区矫正股(简称安帮矫正股)
贯彻落实安置帮教、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承办区安帮矫正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拟定全区安帮矫正措施及工作规划,并组织、协调和指导实施;拟定全区安帮矫正具体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会同公安、检察和法院等部门做好对社区矫正人员的教育矫正及监管考核考察,会同相关部门和乡镇做好五年内刑满释放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建立健全安帮矫正工作组织体系,指导全区安帮矫正社会工作者、志愿者的选聘、培训和管理;指导、监督、检查和开展社区矫正工作和社会调查评估工作,纠正违规矫正现象,调查了解重新犯罪情况,研究预防重新犯罪对策;承办局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律师和公证工作股(含法律援助管理股)
贯彻实施有关公证、律师、法律服务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指导、监督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基层法律服务机构的工作;负责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的年度考核和年检、注册初审工作;负责查办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员的违纪案件;承担法律援助机构、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指导法律援助工作。做好法律援助调研及信息收集、统计上报工作;指导、协调和实施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承担全区外来投资企业投诉工作,为外来投资者提供法律咨询和服务。(包括“12348”法律服务专用电话);承办局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六)政治部
负责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司法行政干部的考核、考察工作,协助和落实局党组关于干部的任免和调配工作;协助管理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机构编制、干警录聘、人员调入及专业技术人员职称、技术等级审评上报;负责司法行政系统的宣传工作;负责本系统离退休老干部管理工作;负责立功、受奖的申报及表彰工作;承办局党组、局务会交办的其他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