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3月26日在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上
广元市朝天区李家乡财政所长 邓培勇
各位代表:
受李家乡人民政府委托,我将全乡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提请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查。并请各位代表提出意见。
一、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
2017年李家乡财政所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财政部门的业务指导下,圆满地完成了各项财政工作任务。全体财务人员,认真学习贯彻了新《预算法》,勤奋学习,努力用新的思维、方法去分析、解决问题,积极参加在职学习以及会计业务的继续教育,进一步巩固提升了自己的专业水平。现就2017年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做如下汇报: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955583元,较2016年4819569.7元增长2.8%。2017年一般公共财政预算支出4955583元,较2016年5685262.06元下降4.8%。其中:基本支出3272103元,主要用于工资福利支出、日常办公开支等。项目支出2136913.83元,主要用于村办公经费、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支出。
需特别说明的是:2017年“三公”经费支出63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6300元,较2016年下降2.1%,下降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执行情况
2017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元。
(三)2017年预算执行特点
1、规范财政管理,财政工作进一步精细化发展。实施财政预算精细化管理,规范预算审批程序,严格预算执行,确保预算执行的科学性和合理性。严控无预算、超预算、不合规等支出。不得截留、坐支、挪用财政性资金和其他资金,
2、优化支出结构,推动社会各项事业发展。有效控制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会议费和招待费,实行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购领等。加强财政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等的投入,增强对社会各项事业发展后劲。
(四)财政预算执行中的主要工作
1.严格遵照编制预算执行,不得人为修改预算编制,不得随意超预算
2.进行预算指标分解,将预算编制按季度、月度执行,提高预算执行效率,并有效提高资金使用率,避免预算单位出现较大的资金滞留或超支。
3.加强内部沟通工作,加强与上级财务部门之间的沟通与交流,形成预算执行内部报告制度。
二、2018年财政预算(草案)
2018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推进结构性改革、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一年。科学编制好2018年财政预算,扎实做好各项财政工作,对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促进经济“稳中求进、追赶跨越”,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2018年财政预算的指导思想和总体原则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省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省委经济工作暨全省金融工作会议、市委七届六次全会、区委七届四次全会精神,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落实“123456”执政兴区总体思路,坚持依法理财,统筹兼顾,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盘活存量用好增量;坚持民生优先,落实民生政策,保障重点民生支出;坚持勤俭节约,严控“三公”经费及一般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长效机制;坚持改革创新,转变支持发展方式,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引领作用;坚持绩效管理,实现全口径预算,着力提升科学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二)2018年财政预算情况
我乡2018年预算收入总数4291843元,较2017年预算收入总数4955583元减少13.39%,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2018年预算支出总数4291843元,较2017年预算支出总数5409016.83元减少20.65%,减少的主要原因:人员减少。
基本支出预算3745659元,其中:人员支出2226328元,公用支出375000元(主要用于办公费、差旅费、印刷费、会议费等机关运行方面的支出)。
专项项目预算546184元(明细项目见附表)。
政府采购预算0元。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6200元。其中:公务接待费预算6200元,较2017年预算下降1.6%,下降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节省开支。
三、2018年财政工作
2018年,全乡财政工作将牢固树立改革创新的理念,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着力抓好收支管理、民生工程、财政改革、脱贫摘帽等各项重点工作,推动财政事业健康持续发展。
(一)夯实财源基础,加强收入组织。一是加强税源管理,完善后续服务,积极培植财源;二是加大招商力度,聚焦发展现代农业,乡级经济和财政收入的新的增长点;三是加大本乡特色产业的发展力度,助推脱贫攻坚。
(二)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资金管理。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益,细化部门预算,规范财政资金申请、支出审核,确保资金规范、有效使用;按照时间进度,合理调度收入和支出的资金安排,有效保障重点项目建设和民生支出,防止资金滞留、挪用。
(三)突出科学管理,重点加强预算执行力度。
一是加强财政基础管理。以财政资金“集中、统一、高效、规范”使用为目标,统筹各方面资金,集中财力办大事,重点保障经济发展、民生保障、社会稳定、机关运转需求。不断完善非税收入“收支两条线”管理,强化票据管理,实现见票收支。二是加强动态监督管理。加强财政预算管理,建立预算执行动态台账,严格执行新的预算法。加大对乡村两级财政资金抽查巡查力度,监管资金的使用情况,提高使用效率。三是严格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各项规定。按照公用经费支出“零增长”的要求,继续严控“三公”经费等一般性支出。
各位代表,2018年的财政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李家乡党委、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在李家乡人大的监督指导下,在上级业务部门的指导下,紧紧围绕精准扶贫工作,开拓进取,努力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为实现我李家乡新一轮跨越发展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指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方面的收支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指对依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一定期限内向特定对象征收、收取或者以其他方式筹集的资金,专项用于特定公共事业发展的收支预算。
基本支出:指为保证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一般设备购置费等费用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