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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5-04-09 00:00 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地址:朝天区朝天镇大中坝行政中心3楼

    邮编:628012

    电话:8622132

    根据《中共广元市朝天区委 广元市365投注备用网址关于印发<广元市365投注备用网址机构改革方案>和<关于广元市365投注备用网址机构改革方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广朝委〔2011〕 1号),设立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简称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为区政府工作部门。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挂广元市朝天区公务员局(简称区公务员局)牌子。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

    (三)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拟订并组织落实创业、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培训制度,牵头落实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贯彻实施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全区城乡居民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标准,贯彻落实全国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并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区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办法,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

    (五)负责就业、失业、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落实机关、事业单位工资收入分配政策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调控政策,建立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落实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有关离退休政策。

    (七)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定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参与人才管理,落实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八)贯彻落实军队转业干部安置政策,拟订军队转业干部安置计划,贯彻落实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九)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公务员分类、录用、考核、奖惩、任用、交流、培训、辞退等法律法规和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和聘任制公务员管理的具体办法;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综合管理,贯彻执行有关人员调配政策和特殊人员安置政策。

    (十)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组织实施公务员职位分类标准和管理办法,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拟订全区公务员培训规划、计划和标准,负责组织区级机关公务员培训工作;负责公务员信息统计管理工作。

    (十一)综合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实施国家荣誉制度、政府奖励制度,组织实施以区政府名义奖励表彰的活动,审核区级各部门(单位)的全区性评选表彰工作方案和表彰对象。

    (十二)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

    (十三)贯彻执行劳务开发及农民工相关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四)统筹拟定并组织实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拟定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十五)承担区政府公布的有关行政审批事项。

    (十六)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广元市朝天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13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局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信息、安全、保密以及政务公开、督查督办、目标管理、绩效考核和后勤保障等工作;拟定局机关工作制度并组织实施;协助局领导对全局政务、业务等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督促检查;组织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等工作;负责局机关国有资产管理工作。

    (二)政策法规股(行政审批股)

    组织开展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政策的综合研究工作;承担重大课题调研、新闻宣传和新闻发布等工作;协调专家咨询工作;承担有关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审核及备案工作;负责本系统、本部门依法行政和普法工作;综合管理局机关行政审批工作;承担相关行政执法监督、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和行政调解工作。

    (三)规划财务股

    负责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全区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参与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资金(基金)财务管理制度;负责全系统的财务管理及运行分析工作;负责局内经费和全系统国有资产管理和内部财务审计工作;承担统计管理工作;拟订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信息化建设规划并监督执行;负责全区社保卡的申报、发行工作;指导和规范全区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四)就业促进股

    负责编制全区就业规划和年度计划;贯彻执行劳动者平等就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政策,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负责统筹全区城乡就业工作管理,指导和规范公共就业服务管理;拟订并实施专项就业资金使用方案和管理办法;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以及人力资源服务机构市场准入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指导和监督职业中介机构,管理、指导全区人才流动、人力资源市场建设工作;指导实施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贯彻实施创业、就业援助和特殊群体就业政策;贯彻执行失业保险政策及相关规定,建立全区失业预警制度,拟订预防、调节和控制较大规模失业的办法;拟订全区劳务开发及农民工工作政策和规划并组织实施;协调解决处理涉及农民工重点难点问题和重大事件,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指导、协调农民工工作信息建设。

    (五)职业能力建设股

    贯彻落实职业能力建设的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综合管理全区职业能力建设工作;负责落实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规划、指导全区高技能人才培养示范基地和公共实训基地建设;拟订全区职业培训、职业技能鉴订的发展规划和管理规则并组织实施,统筹全区城乡劳动者技能培训、创业培训等职业能力建设管理,指导职业培训机构师资队伍和教材建设等工作;完善职业技能资格制度,贯彻国家职业分类、职业技能标准和行业标准的意见;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技术工人技术等级培训和考核工作。

    (六)公务员管理股(广元市朝天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综合管理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职位分类与设置、职务任免与升降、考核与奖励、竞争上岗、交流与回避、辞职辞退工作;拟订聘任制公务员管理具体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承担全区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考试录用和调配、公开遴选工作;承担公务员日常登记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公务员惩戒与申诉控告、聘任制公务员人事争议仲裁制度;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区表彰奖励政策,综合管理政府表彰奖励工作,承办公务员和公务员集体奖励事项;贯彻落实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和能力建设政策,依法对公务员实施监督;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政府系统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培训工作;承办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和区政府决定的人事任免事项;承担公务员信息统计工作;承担区军队转业干部安置工作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七)事业单位人事管理股(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

    负责指导和组织实施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和人事管理工作;贯彻落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考核、奖惩、流动等政策;按照管理权限,承担事业单位岗位设置管理工作;承担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的指导和审核工作;承担区级政府系统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流动工作;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职称工作;组织实施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和继续教育政策;承担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规划和培养工作;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完善专业技术人员职(执)业资格制度,负责各类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水平)考试管理及资格证书的核准、验审工作;负责全区引进国(境)外智力工作的组织实施;承担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信息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职称改革领导小组的具体工作。

    (八)工资福利股

    贯彻执行国家、省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的政策规定;综合管理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和退休、退职工作;落实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福利、工龄计算、离退休、退职及受处分人员工资待遇政策;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的工资基金管理和工资总额管理工作;负责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人员获奖、提高退休费待遇工作;负责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岗位津贴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公务员的津贴补贴工作;承担全区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统计与综合分析工作。

    (九)劳动监察股(劳动关系股)

    负责拟定劳动保障监察工作规划和制度;指导开展劳动保障监察工作;协调跨区域劳动者维权工作;负责审查劳动监察人员资格和劳动监察员培训、管理工作;贯彻执行劳动关系政策,拟订全区劳动关系管理办法;负责区属企业裁员报告和企业改制的职工安置方案审核;承办用人单位特殊工时制度行政许可以及集体合同审查登记工作;牵头拟订全区劳动合同、集体合同制度实施规范和工资集体协商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企业经济性裁员的备案工作;牵头建立完善劳动关系三方协调工作机制;贯彻执行企业职工工资收入分配宏观调控政策;指导劳动标准制定工作;审核并发布地方劳动定额标准;承担区劳动关系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社会保险股

    贯彻执行机关、企事业单位、城镇居民、农村养老保险政策;负责拟订全区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养老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警预测制度;监督落实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制度;拟订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的具体办法;负责企业职工退休、退职和个体参保人员领取养老金资格审批;负责企业职工提前退休条件的审核;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关闭破产企业养老保险费欠费核销;会同有关部门拟定农村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拟定征地方案中有关按农业人口安置的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措施的审核办法;贯彻执行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工伤保险的政策、规划和标准以及补充医疗保险政策和管理办法;拟定全区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基金、工伤保险管理办法和保险费率确定办法以及药品、治疗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的范围及支付办法;组织拟订定点医疗机构、定点零售药店的医疗保险、生育保险的服务管理、结算办法及支付范围;拟定全区工伤预防、认定和康复政策并组织实施;承担全区因病(非因工)丧失劳动能力申请退休退职人员的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承担工伤、职业病伤残等级鉴定、劳动能力鉴定的服务工作;承担劳动能力鉴定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和咨询工作。

    (十一)基金监督股

    贯彻执行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监督制度;拟订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办法和预测预警制度;负责全系统的财务收支审计、监督;依法监督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征缴、支付、管理和运营;指导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完善内控制度,组织对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内部控制的评价;查处涉及基金安全的违规违纪案件;负责区本级基金支出计划的审核与基金运行分析。

    (十二)调解仲裁股(信访室)(广元市朝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拟订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规划;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管理工作;指导和协调全区劳动人事争议预防和调解工作;依法组织协调处理跨地区的重大劳动争议;承担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负责接待、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督查督办重大信访事件;协调处理群体性突发事件;负责全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和信访处理情况的统计分析和上报工作;承担广元市朝天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十三)人事股

    负责局机关、直属单位和乡镇(社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构人事管理、劳动工资和离退休人员服务管理等工作;负责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承担全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效能建设和行风建设等工作。

    广元市朝天区劳动保障监察大队。为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管理的行政执法机构。主要职责:负责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宣传,督促用人单位贯彻执行;检查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情况;受理对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的举报、投诉;依法纠正和查处违反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行为;承办区政府、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劳动保障监察案件;承担全区劳动保障监察统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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