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朝天区曾家镇民俗文化广场
电话:0839-8675129
传真:0839-8675129
一、 主要职能
曾家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是实施曾家山旅游资源开发、保护和管理的区政府职能机构,是依照国家公务员制度管理的相似(局)级直属事业单位,主要负责对曾家山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和建设,并对其实行统一规划、统一指导、统一协调和统一管理。
二、 主要职责
根据以上职能,曾家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旅游景区管理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研究拟定曾家山旅游景区保护、管理、规划、建设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二)拟定、申报曾家山景区保护、管理、建设、开发规划、计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区委批准的《曾家山旅游开发总体规划》,编制、报批景区详细性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景区内建设项目的规划、管理、报批;对景区保护地带范围的建设项目提出审查意见。
(三)负责景区内旅游资源的普查、评估、登记,以及旅游资源对外交流和招商引资工作;负责旅游资源有偿使用的管理。
(四)负责协调有关单位对景区内的森林防火、病虫害防治、动植物检疫和野生动植物、古树名木进行保护管理;负责森林采伐、景区绿化工作的监管;组建森林警察中队,负责景区内林政管理和森林公安工作,确保景区原生态不受损害。
(五)负责景区内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的建设、管理和维护。
(六)负责对景区内卫生防疫、食品卫生、劳动卫生、公共场所卫生、环境保护与环境卫生的监督管理工作。
(七)负责对景区内涉旅商业、服务、食宿、广告、娱乐、运输等经营活动的规划布局和选址定点,办理《曾家山旅游服务准营证》并监督执行;负责景区内旅游商品的开发和管理。
(八)组织、协调有关单位加强对景区内的社会治安和安全生产进行管理;根据景区生态保护和环境容量,有计划地组织游览活动;协调有关部门对进出景区车辆的组织管理,并依法查处违反景区管理的违法行为。
(九)负责指导、协调相关乡镇和单位对景区进行统一规划、建设、开发、管理。尤其是民居建设应按旅游景区建设的风格风貌进行打造,提出建设用地的审查意见。
(十)负责对景区内违反有关法律、法规及行业管理规定的事项在法定委托授权范围内进行处理。
(十一)负责景区内客户服务的调查、统计、分析、管理和人员培训工作;负责曾家山有关信息的对外发布和宣传。
(十二)负责景区内宗教历史文化旅游资源挖掘、文物保护等有关工作。
(十三)负责景区服务机构完善,组建协会及服务公司,以及景区景点票务工作。
(十四)承办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主要职责
广元市朝天区曾家山旅游景区管理委员会设一室四股。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管委会机关内务管理工作,办理管委会机关的综合文秘工作;内外联络、协调、接待;会议组织、文电处理、政务信息、统计管理、产权登记、档案保密、来客来访和机关后勤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旅游新闻发布、宣传报道等工作。
(二)市场营销
负责研究拟订旅游市场开发规划、景区的经营管理工作;组织景区旅游形象宣传、开展市场促销工作;加强重点旅游产品的开发,推出旅游新产品、新路线;审查和制作旅游宣传品;建好景区旅游信息网等工作。
(三)规划建设股
负责景区及涉旅行业的规划拟定、实施和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景区基础建设项目审批和工程建设;编制景区建设费用使用项目的安排计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工作;开展项目招商工作;指导涉旅行业标准化建设;负责景区资源的保护等工作。
(四)人力资源
负责机关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及景区经营管理人员的招聘、培训、管理、劳动保障;拟定并实施考核、考评及景区涉旅行业从业人员的培训等工作。
(五)安全保卫股
负责景区及涉旅行业的安全保卫、综治维稳、游客安全、设施设备管理、应急事件处理、游客投诉处理等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