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朝天区朝天镇
邮编:628012
电话:0839-8622129
职能职责:
(一)宣传贯彻中央、国务院和省、市、区委政府有关农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全区供销合作社的发展战略和发展规划。
(二)按照区人民政府的授权搞好对重要农业生产资料、农副产品、烟化爆竹、碘盐等业务的组织、协调、服务和行业管理。协助相关部门落实有关救灾物资的组织调运和储备工作。
(三)协调与政府有关部门及其他社会组织的关系。
(四)指导全区供销合作社的改革与发展,促进系统内外的经济合作,积极推进合作经济发展,维护合作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
(五)参与和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培育农产品市场,发展专合经济组织,培育产品市场和产业化龙头,加强商品供求、市场、信息的服务体系建设。
(六)管理本级社有资产和基层社改制剩余资产,确保社有资产保值增值。
(七)加强系统党的建设,提高队伍素质,促进两个文明协调发展。承办区委、政府中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