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址:朝天区鱼洞乡场镇
电话:13518324690
内设机构:
党政综合办公室、便民服务中心、经济服务中心、综治工作中心
机构职责:
(一)党政办公室
1、承担区级部门和行业相对应的党委、人大、政府、政协、人武、纪检监察、组织、宣传、统战、督查督办、工会、团委、妇联等服务群众工作;围绕乡党委、政府的总体工作部署,组织调查研究进行督促检查,收集反馈信息,综合重要情况,为乡党委、政府决策服务。
2、负责会务办理和会议筹备、公文材料撰写、修改、校核、印制、分发、清退、归档、处理和保密工作,承办乡属各部门单位、各村报送乡党委、政府的申请、请示、报告等工作;负责乡党委、政府印章管理、公务用车管理、目标管理和机关自身建设工作。
3、协助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
4、负责人事管理、思想政治、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办公室内务、环境卫生管理、后勤服务接待等行政管理工作。
5、协调做好人民群众的来信来访工作。
6、负责乡党委、政府领导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便民服务中心
承办区级部门和行业相对应的教科、民政、残联、劳动保障、文化、广播影视、卫生、计生、食药、体育、住建等服务群众工作
1、计生窗口
(1)负责一孩生育证的审批发放工作;负责申请二孩对象的审核上报。
(2)负责本辖区的计划生育宣传教育工作。
(3)全面开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工作,组织实施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和避孕节育措施落实,指导村民委员会开展计生工作。
(4)贯彻执行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依法查处违犯计划生育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案件,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政务公开工作。
(5)按要求落实当年经费,管理计生经费和社会抚养费;对村民委员会计划生育费管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
(6)负责查验流入人员《流动人口婚育证明》及流入已婚育龄妇女的健康检查工作;负责为流动人员出具《流动人口婚育证明》;指导、监督村民委员会及辖区各单位的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7)制定“三结合”帮扶措施,落实对计生户的奖励优惠政策。
2、劳动保障窗口
(1)负责辖区城乡失业、无业人员就业再就业工作。
(2)认真做好《在就业优惠证》、工作核发管理的基础性;为自谋职业的下岗失业人员申请小额贷款办理有关手续。
(3)负责辖区失业、无业人员及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培训有关政策,做好农民工培训转移工作,及时发布用工信息,帮助外出务工人员办理各种证明、证件,并做好组织管理工作。
(4)负责辖区退休人员的管理服务工作。
(5)负责辖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
(6)负责辖区农村合作医疗保险和农村养老保险基础性工作。
(7)协助做好社会保险和劳动保障监察信访工作。
3、民政窗口
(1)按照《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搞好农村最低保障工作。
(2)搞好殡葬管理服务,火化率达100%。
(3)搞好助残工作,热心为残疾人服务。
(4)搞好扶贫救灾工作,帮助困难户排忧解难。
(5)做好拥军优属工作。
(三)经济服务中心
做好农、林、水、环保、农机技术服务、村级财务监管等方面的服务工作。
1、负责抓好农作物良种引进、实验、示范工作,因地制宜地推广适合本乡种植的优良作物品种,提高全乡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2、及时发布农作物病虫害信息,指导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提供植保新知识、新技术、推广、使用高效、低毒、低残留安全新农药,保护生态环境。
3、负责指导、开展农机化服务体系建设,努力提高本乡农业机械化水平。
4、负责做好退耕还林工程的管护工作,实施好林业项目的技术指导和推广。
5、负责抓好农田水利实施建设,为农业生产服务。
6、负责做好农业生产及农村经济发展,人口变化等各类数据资料的统计上报工作,为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8、负责加强乡村财务管理和审计工作,维护农民的切身利益。
9、负责乡村参合农民的住院、住院分娩、药费补偿审核和报销工作。
10、负责农林水技术人员的培训和管理工作,组织农、林各种新技术的试验和推广工作。
11、承办乡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它工作事项。
(四)综治工作中心
1、承担区级部门和行业对应的综治、维稳、群工、信访、防邪、公安、司法、国安、大调解、安监、禁毒等服务群众工作。
2、负责组织开展社会不安定因素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统一受理、调解、处理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来信来访,协调处置各类突发性和群体性事件。
3、负责配合专项斗争,组织排查、协调整治治安混乱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
4、负责指导、督促本辖区社会治安防控措施的落实,组织做好流动人口管理服务、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归正人员安置帮教、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和反邪教等工作。
5、负责安全社区建设,组织指导辖区内的村居、社区、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治工作,积极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
6、负责组织开展法制、综治、平安建设等宣传活动,做好基层综治干部和群防群治队伍的教育、管理和培训等工作。
7、督促检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目标管理责任制执行情况,兑现考核奖惩措施。
8、负责安全生产、应急管理、防震减灾、消防工作。
9、完成党委、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