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监测情况
按照《2018年广元市朝天区环境监测方案》要求,2018年朝天区环境监测站对朝天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进行采样监测。每季度开展一次。
监测点位:宣河乡龙门村(潜溪河)
监测项目:按照《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外的基本项目23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三氯甲烷、四氯化碳、三氯乙烯、四氯乙烯、苯乙烯、甲醛、苯、甲苯、乙苯、异丙苯、氯苯、1,2-二氯苯、1,4-二氯苯、三氯苯、硝基苯、二硝基苯、硝基氯苯、2,4-二硝基氯苯、滴滴涕、林丹、阿特拉津、苯并(a)芘、邻苯二甲酸二丁酯、邻苯二甲酸二(2-乙基己基)酯、钼、钴、铍、镍、钡、硼、锑、钒、铊)共计61项开展监测。
二、评价标准及方法
评价标准:地表水水源地水质评价执行《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的Ⅲ类标准和表2、表3对应的标准限值。
评价方法:《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GB3838-2002)表1中除化学需氧量外的23项、表2的补充项目5项及表3的优选特定项目33项共61项中除水温、总氮的所有指标参与评价。
三、评价结果
2018年上半年朝天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状况良好,水质达标率100%,无超标现象。
2018年上半年城区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状况
水源地名称 |
水源地类型 |
监测时间 |
水质达标率 |
超标项目 及超标倍数 |
宣河乡龙门村(潜溪河) |
河流 |
第一季度 |
100% |
无 |
第二季度 |
100% |
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