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经审议,我局拟对朝天区陈家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作出批复决定。为保证此次审议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现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18年7月3日-2018年7月9日(共5个工作日)。
电话:0839-8622927
地址:朝天区陈家乡陈家坝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起五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要求听证。
1、拟批准的建设项目名称:朝天区陈家乡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附属工程项目
2、建设地点:朝天区陈家乡
3、建设单位:朝天区陈家乡人民政府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北京博诚立新环境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5、项目概况
本项目新建道路387m,道路路基宽度为10m,等级为城市支路,设计车速20公里km/h,沥青混混凝土路面;新建人行道1344.54米,混凝土硬化路面1381.12平方米;绿化1594.41平方米;建设雨水管,管道为II级钢筋混凝土DN300,长387米;建设污水管,管道为II级钢筋混凝土DN300,长387米;新建照明灯工程,路灯控制箱、智能控制器各1套,高压钠灯灯具30套,金属灯杆,30根,高30米等设施设备。项目总投资243.04万元,其中环保投资18.5万元。
6、报告表提出的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⑴废水:施工期路基施工产生的排水为清下水,排入沟渠或市政雨水管网;施工废水全部进入临时隔油池、沉淀池处理,经除油、沉淀后回用于工地降尘;生活污水处理设施依托于周边住户现有的污水处理设施;营运期本项目道路两侧设有雨水收集口,路面径流不会对地表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⑵废气:期工现场加强管理,文明施工,现场设置围挡,定期洒水、清扫,防止扬尘。施工运输车辆应采用进出冲洗、覆盖,限速行驶,禁止运输途中物料撒漏。营运期车辆限速20KM/S行驶,车辆平稳行使,可减少汽车尾气对环境的影响。
⑶噪声:施工期设置封闭式围挡,采用低噪声设备;定时对设备维修保养,提高设备使用率;禁止安排推土机、装载机、压路机、摊铺机等高噪声设备在休息时间作业,高噪声施工设备工作位置远离敏感点;合理安排设备施工时间,减少施工噪声敏感点的影响程度;加强施工管理,轻拿轻放施工器械和施工材料;运输车辆进入现场减速、减少鸣笛。运营期设置减速、禁鸣标志,加强绿化管理,搞好路面维护。
⑷固体废物:施工期弃方运至指定的弃渣场,不能及时回填的土方堆放在施工现场区域范围内,采用毡布或防尘布覆盖。施工现场不设施工营地,产生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清运。营运期固体废物主要是过往车辆及行人遗落的生活垃圾,由当地环卫部门统一收集。
(5)生态环境保护:施工期应尽可能缩短开挖、回填时间,严格控制工序,雨季施工要切实采用雨季施工措施,减少水土流失。运营期加强绿化植被的管护和雨水收集系统管理。
(6)建立和完善环境管理制度和突发环境事故应急处置预案,防止事故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