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操作运行。实行“统一文本”,为防止人为设置门槛,该区对照相关法律法规,以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竞争性磋商、询价、单一来源等5类项目为试点,推出政府采购“招标文件模板”,确保政府采购相关资料的合法性和公正性;实现采购信息“四个公开”,即采购程序、采购信息、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的公开,将采购项目信息、采购文件、中标或成交结果等采购活动全过程信息在政府采购指定媒体上发布,让采购人和供应商充分了解政府采购操作流程,并接受社会监督,增强政府采购透明度,切实做到“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强化监督管理。深化“三位一体”,即立足政府采购工作实际,形成岗位、部门和社会“三位一体”互联互动的全方位监督约束机制,将整个采购过程置于采购人、供应商的共同监督之下,实现了对采购全过程的有效监管,消除“暗箱操作”,确保采购过程及结果的公平公正。
提升服务效能。加强采购从业人员的“能力建设”和“廉政建设”,即通过参加业务培训班、开展知识讲座等形式,强化《政府采购法》《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着力建设一支“业务精、素质高、作风好、服务优”的政府采购队伍,积极提升政府采购工作服务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