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乡镇人民政府,区级各部门: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广元市365投注备用网址办公室
2017年8月8日
2017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
2017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重要一年,是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的深化之年,也是我区法治政府建设提升年。全区法治政府建设要认真贯彻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的系列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按照“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要求,为我区同步全面小康提供坚强的法治保障。
一、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
(一)认真建立法治政府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认真贯彻实施《四川省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实施办法》,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压实第一责任人责任。区级部门细化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清单,压实责任,建立机制,推进落实。对不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责任的,上级政府及时督促整改并约谈,年度内发生多起重大违法行政案件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主要负责人责任。(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第一个部门为牵头部门,下同)
(二)严格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制度。区、乡(镇)人民政府每年一季度向同级党委、人大常委会和上一级人民政府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政府部门每年一季度向本级政府和上级有关部门报告上一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并通过报刊、政府网站等向社会公开。(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二、规范政府行政决策行为
(三)坚持重大决策必经程序。严格落实《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和《四川省重大行政决策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将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行政决策必要程序,严肃追究违法决策责任人责任。进一步完善重大行政决策机制,明确决策程序、决策规则。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后评估制度,提高决策的科学性和民主性。完善开门决策机制,拓展公众参与重大行政决策渠道,对社会关注度高、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决策事项,及时公开信息、解释说明、征求公众意见。加强重大行政决策档案管理,完整记录重大行政决策全过程情况。(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提升规范性文件管理水平。落实《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审查备案工作的通知》(广府办发〔2016〕54号)要求。严格部门规范性文件“三统一”制度和有效期制度,切实解决规范性文件管理不到位、报备不规范不及时、公众查询不方便等问题,确保政令畅通,维护法制统一。完善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机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理结果。(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五)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进一步健全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和公职律师制度,充分发挥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出台、重要文件起草、重大项目推进、行政合同签订、矛盾纠纷化解等方面的积极作用。(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司法局、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三、持续推进“放管服”工作
(六)继续加大减政放权力度。清理规范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事项,动态调整审批前置条件及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取消不合法、不合理证明和手续,以清单管理推动减权及规范用权。做好下放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落实,激发市场活力。(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发展和改革局、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推行“双随机一公开”市场主体监管模式。各行政执法部门要建立随机检查事项清单、执法人员名录库、市场主体名录库,强化检查结果公示。探索推进双随机联合检查,形成常态模式,逐步推广。(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监察局、区食品药品和工商局、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八)持续优化政务服务。大力推进“一窗进出”审批模式,推动网上政务大厅和实体政务大厅融合发展,积极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逐步实现“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加快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建设,提升政务服务智能化水平。探索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持续简化审批手续,优化审批流程。(责任单位:区政务服务中心、区委编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四、不断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
(九)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理顺城市管理及执法主体,深化文化市场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推进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三项制度试点。加大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重点领域执法力度。(责任单位:区委编办、区法制办、区城市城镇管理执法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区级相关部门)
(十)提升行政执法水平。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严格资格准入,不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占本单位在编在岗人员的比例,提升执法业务水平。严格落实《四川省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裁量权。建立警务执法辅助人员管理制度,明确执法辅助人员的适用岗位、身份性质、职责权限、权力义务、聘用条件和程序,规范管理其他执法辅助人员,坚决杜绝临时工、聘用人员执法现象,切实维护法律尊严。加强区域合作联动执法、部门联动执法、系统协作执法,整合集中有限执法力量,解决执法职能交叉、多头执法等问题。(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委编办、区公安分局、区级相关部门)
五、进一步强化行政权力监督制约
(十一)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及时动态调整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推进行权案件线上线下同步运行。完善违法行政行为投诉举报登记制度,通过举报箱、电子信箱、热线电话等渠道,及时受理投诉举报和情况反映,依法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行政行为。健全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衔接机制,完善程序规定,建立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标准清单,实现“两法衔接”工作无缝对接。(责任单位:区政府办、区法制办、区委编办、区监察局、区检察院、区级相关部门)
(十二)加强政府内部权力制约。落实省政府关于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土地出让、公共工程建设等“十项制度”。(责任单位:区监察局、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六、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十三)认真履行复议职能。进一步畅通行政复议受理渠道,建立网上受理机制,对案件做到应受尽受。加强行政复议审理听证制度、建议程序和行政复议委员会会审、复议文书网上公布等制度建设,建立行政复议案件评查和分析制度,提升行政复议办案质量,进一步完善审理机制,创新办案方式,坚持有错必究,增强行政复议公信力。(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四)加强行政应诉工作。按照《广元市行政应诉工作规程》,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加强行政应诉培训,不断提高行政应诉能力。支持配合法院工作,主动参与法院调解和协调,化解行政争议。(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五)加大行政调解工作力度。落实《关于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的意见》,进一步健全行政调解制度,行政机关之间、行政机关与司法机关之间建立高效便捷的信息共享机制。区级各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把行政调解纳入“一把手”工程。(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七、强化工作保障机制
(十六)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各部门要完善法治政府建设领导机构,健全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会议,总结经验,查找问题,研究措施。完善协作联动机制,充分发挥法治政府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七)完善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机制。落实“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指标”和“四川省法治政府建设考核办法”。探索法治政府建设第三方评估机制,增强考核结果的科学性、引导性和有效性。把法治政府建设纳入对政府所属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的目标绩效管理,加大考核力度,充分发挥考核对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推动作用。(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督目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
(十八)提升法治思维和能力。深入开展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创建活动,培育先进典型,充分发挥以点带面、示范引领、整体推进的作用。通过各种途径全面提高政府工作人员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坚持法治素养和法治能力的用人导向。(责任单位:区法制办、区级相关部门、各乡镇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