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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朝天学子,读书不用愁,2018广元朝天最全入学资助政策简介
    2018-07-09 10:33 区教科局 

    随着高考、中考、小考成绩的揭晓

    朝天学子们也即将开启新的人生旅程

    但对于那些家庭经济困难的学子们

    学费、生活费成为摆在面前的一道难题

    编者为大家整理了广元市朝天区学生资助政策大全,快来看看吧!

    学前教育

    保教费减免

    全区家庭经济困难或孤、残的儿童,每人可获得每年10个月保教费减免,每年减免1000元,当前学前教育是按普惠性幼儿园在园儿童总数20%的比例减免。从2016年春季学期起,对全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在园幼儿据实免除保教费。

    其中:

    1. 在公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收费标准高

    于500元/期.生据实免除,低于500元/期.生按照500元/期.生给予减免。

    2.对在教育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民办幼儿园就读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幼儿,按当地同类型公办幼儿园免费补助标准给予等额补助,其收费标准高于财政补助标准的部分,由学生家庭承担。

    保教费减免在就读学校评审和发放。春季学期一般在6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一般在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义务教育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免学杂费等

    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可享受免学杂费、免费教科书、免费作业本。而家庭经济困难寄宿学生还可获得生活费补助,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住校生的55%确定补助人数,城市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按住校生的20%确定补助人数(小学1000元/年、初中1250元/年)。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寄宿子女全部享受生活费补助,由就读学校组织评审和发放。春季学期一般在6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一般在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中职教育

    1.在我区就读的中职学生全部免除学费。

    2.在我区就读的中职一、二年级学生,每生每学期发放国家助学金1000元(每学年2000元)。

    3.在我区就读的中职三年级学生,每生每学期发放生活补助500元(每学年1000元)。

    4.生活补助是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对全区建档立卡家庭全日制中职(含技工)学生,在发放中职国家助学金的基础上,再给予每生每学期500元的生活补助(休学期间暂停享受资助),由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登录“四川省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资助管理系统”每期进行申请(每年春季学期于2月1日至3月31日开放注册申请,秋季学期于8月1日至11月15日开放注册申请),区教育、扶贫部门审核,由户籍地教育主管部门发放。

    普高教育

    建档立卡贫困户子女可享国家助学金和免学费

    国家免学费是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在籍在校学生的45%比例确定免学费名额,免学费标准朝天中学340元/期;国家助学金按在校生45%确定名额,每生每期1000元(每学年2000元),建档立卡贫困户中子女全部享受国家免学费和国家助学金,此项政策由就读学校组织评审和发放。春季学期一般在6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秋季学期一般在12月底前完成资助工作。

    大学在校生

    学费和生活资助、国家奖学金等

    1.学费和生活资助是从2016年秋季起及以后被全国普通高等学校(以教育部当年公布的名单为准)录取就读全日制本专科(含高职、专科和本科)的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按照每生每学年4000元的标准给予资助(其中学费资助2000元、生活补助2000元),连续资助直到学业结束。休学期间,暂停发放资助。

    适用范围:本科毕业后攻读研究生的,不属于资助范围,但毕业当年专升本、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全日制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可享受本资助政策。

    发放流程及时间:学生进入四川省学生资助网,注册登录建档立卡资助系统,进行在线申请(每年8月1日至10月20日开放注册申请),由高校、教育、扶贫部门审核,由户籍地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发放。

    2.国家奖学金是奖励表现优异的全日制研究生和特别优秀的二年级以上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奖励标准:博士研究生3万元/人.年,硕士研究生2万元/人.年,本专科生8000元/人.年,由就读学校评审发放。

    3.国家励志奖学金是奖励二年级以上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奖励标准5000元/人.年,由就读学校评审发放。

    4.国家助学金是为家庭经济困难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提供国家助学金,标准:本专科3000元/人.年,博士研究生1万元/人, 硕士研究生6000元/人.年,由就读学校评审发放。

    5.大学新生路费和短期生活补助。省外1000元,省内500元。

    6.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对新考入的或在校就读的大学生实施“愿贷尽贷”,在校期间国家财政全额贴息,毕业后实施基准利率自行付息,分期还款,最长可贷20年,贷款额度:本专科生不超过8000元/人.年,研究生不超过12000元/人.年,由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的县级教育主管部门(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

    7.毕业生创业补贴是对低保家庭学生、残疾学生、国家助学贷款学生毕业是一次性补贴800元/人的就业补贴,在就读学校申请发放。

    8.大学生服兵役学费减免是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全日制本专科学生,可一次性享受不高于8000元/学年的学费补偿或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后复学的,可享受不高于8000元/年的学费减免。

    9.退役士兵教育资助是退役1年以上且考入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的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可享受不高于8000元/学年的教育资助。

    大学毕业生

    基层就业学费奖补

    2009年及以后毕业的四川省属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到艰苦边远地区县城以下基层单位连续服务满三年及以上的,可获得最高不高于6000元/学年的学费奖补(我区属艰苦边远地区)。由学生在四川省学生资助网上申请(每年3月1日到3月31日),高校审核,我区学生资助中心发放。

    以上政策有不明白之处,请拨打区学生资助中心电话0839—8625824、0839—8621317咨询。

     

    朝天区教育和科学技术局

    2018年7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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