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17年全省技工院校招生工作的通知》(川人社函〔2017〕674号)精神,为大力发展技工教育,促进技工院校改革发展,现就做好我市2017年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坚持以立德树人和培育工匠精神为根本,以服务产业、就业、创业为导向,以培养学生综合职业能力为核心,按照“高端引领、校企合作、多元办学、内涵发展”的办学理念,稳定招生规模,确保2017年全市技工院校招生达到5000人以上。
二、招生范围
应往届初、高中毕业生,中专、职高(含技校)等中职毕业生,未就业愿意接受技工教育的高校毕业生。
三、时间安排
本年度秋季招生工作从即日起,2017年8月31日前结束。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高度重视,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分管领导任组长,相关负责人为成员的技工院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全力做好招生组织、宣传、报名和录取工作。请各县区分别于2017年7月14日和9月12日前将落实的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分管领导、具体责任人、联系人名单以及各县区本年度就读技工院校情况表报市局职业能力建设科。(联系人及电话:陈熟,3300953,18980165231)
(二)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媒体、微博微信公众号、乡镇便民服务中心等平台,集中向社会公开技工院校招生信息。要结合2017年中国技能大赛、7.15世界青年技能日、职业教育活动周等重要时间节点,采取制作技能人才典型人物专题节目、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大力宣传工匠精神,弘扬“劳动光荣、技能宝贵、创造伟大”的时代风尚,重点宣传技工院校的办学成效、办学特点、招生专业就业优势和优秀高技能人才的典型事迹,以及技能人才的重要作用和突出贡献,宣传国家对技能人才的培养、使用和激励保障政策。
(三)做好组织协调。各县区要认真研究分析本地区生源情况,指导本地区技工院校合理制定招生计划,鼓励技工院校积极探索建立多种招生方式和渠道,健全教育、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相关部门招生工作协调机制,落实好促进普通技工学校、高级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招生的各项政策措施。要充分发挥人社部门职能作用,广泛依托基层劳动保障平台和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为技工院校招生工作提供支持帮助。加强与同级财政、扶贫部门的沟通衔接,大力实施技能脱贫千校行动,进一步完善落实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子女接受技工教育和职业培训的补贴政策,加大面向贫困地区、贫困家庭的招生力度。
(四)加强督导考核。从2017年起,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实行常态化管理,要提早做好春、秋两季招生工作计划,全面完成市上下达的招生工作目标任务。技工院校招生工作将纳入各县区就业和人才工作目标考核,根据各县区招生工作情况,市上将加大检查督导力度,对招生情况适时进行通报。
附件:广元市技工院校招生专业工作设置情况表
广元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12日